奉教(2002)字第45号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关于会议制度

及其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中小幼、局直属单位、独立建制成校: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管理质效,特制定区教育局会议制度及其议事规则。

一、会议的基本要求

1、严格控制会议。局党委书记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党委会议通常每两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议通常每月召开一次;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通常每两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常每季召开一次;局党务工作会议通常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通常每年召开一次;基层校长、书记、工会主席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通常每季召开一次;局机关干部职工全体会议通常每两周召开一次。

2、高效组织会议。会前准备充分,做到会场清洁,会标规范,席卡整齐,认真签到(或点名),提早入座;会议有序高效,做到准时开始,紧扣议题,突出重点,会风优良,记录详尽;会后积极贯彻,做到领会精神,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二、会议类型

㈠、局党委书记办公会议

1、局党委书记办公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局党委正、副书记参加。

2、议题由书记确定,主要是酝酿研究全局的重大问题;交流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及需共同研究的事项,协调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㈡、局党委会议

1、由局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议题由局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委书记确定,一般不作临时动议。主要研究党建、组织建设(干部培养、考核、推荐、选拨、任免、调动和奖励,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统战工作等);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讨论审定局党委重要文件、基层组织的请示和其它重要事项;传达上级党委精神,并研究贯彻意见。

3、一般党务或个别条线问题,可由局党委书记临时召集有关党委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商量决定。

㈢、局长办公会议

1、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出席范围是正、副局长。邀请局党委书记参加,并视议题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2、议题由局长确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临时动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或局党委会议有关决定;各副局长汇报分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研究决定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的重要请示或亟待解决的其它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局发重要文件。

3、一般行政事项或条线个别问题可由局长临时召集有关副局长或科室负责人商量决定。

㈣、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局党委中心组学习)

1、由局党委书记或局长召集并主持。出席范围是党委成员和正、副局长,也可视议题需要邀请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参加,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2、议题由局党委书记和局长商定,一般不作临时动议。主要研究决定局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商议的有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如涉及面较大的干部任免、人事调动、毕业生分配、职称评定、奖惩和重大建设项目等);通报近期局党政工作情况;传达上级重要精神,并研究贯彻意见。

3、按年初计划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有中心发言,有相互交流。

㈤、局务会议

1、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出席范围是正、副局长,各行政科室负责人。邀请局党委书记参加,有关条线负责人列席。

2、议题由局长办公会议商定。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和局党政班子有关决定,汇报交流部门工作,反馈督查考评情况,研究处理业务问题。

㈥、局党务工作会议

1、由局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范围是局党委成员,组、纪、宣、工、青、妇和局党校等部门的负责人。

2、议题由局党委会议商定,主要研究、交流党群各部门的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总结;研究局直属单位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重大事项;反馈督查考评情况。

㈦、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

1、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2、会前要求征询意见、自我剖析、加强沟通;会上力求开诚布公、坦诚交心、严己宽人;会后务求落实措施、强化整改、互帮共进。

㈧、基层单位负责人会议

1、校长会议,由局长或委派副局长主持。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2、党支部书记会议,由局党委书记或委派副书记主持。议题由局党委书记或党委会议决定。

3、校长、书记联席会议,由局长或局党委书记主持。议题由局长和局党委书记商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决定。

4、召开基层单位分管领导或条线负责人会议,应有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提出方案,局党政分管领导批准。

㈨局机关干部职工全体会议

1、由局机关党支部书记或委派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主要是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部署、总结工作等。

㈩、参加区或市教委会议(或汇报工作)

1、局长或局党委书记参加区或市教委会议以后,应及时相互沟通。

2、局党委副书记、委员参加区或市教委会议以后,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并提出贯彻意见。

3、副局长参加区或市教委会议以后,应及时向局长汇报,并提出贯彻意见。

4、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区或市教委会议以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贯彻意见。

5、通常由局长、局党委书记(必要时也可委派分管领导)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或市教委领导汇报工作。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工作,应先将汇报材料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区政府领导或指派局领导出面汇报。

三、会议的组织及要求

㈠、局党委书记办公会、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局务会议、局党务工作会议、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基层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全体会议由局机关党支部或局办公室负责组织。

㈡、各部门需要向党委书记办公会、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汇报的问题及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以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请局主要领导审定。

㈢、区教育局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各条线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局党委或局长室报告。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㈣、各部门或各条线要求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大会和各部门或条线主持召开的全系统大会,原则上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根据会议数量要精简、范围要控制、准备要充分的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00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会议    制度    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00二年五月八日印发

签发:王森龙          核稿:朱银莲            校对:夏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