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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教(2004)字第40号 关于2004年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区普通重点 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 示范专业(点)就读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奉贤中学、曙光中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04年上海市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普通重点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就读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初中学校要尽快建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和家长代表参与的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推荐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名单及《操作办法》于四月二十五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学校要建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小组,制订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具体操作方法。名单及《操作办法》于四月二十五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并向社会公布。 二、推荐名额和分配原则 1、2004年市重点高中、中职重点专业面向奉贤推优招生计划人数81名,其中市重点高中76名,中职重点专业5名。 曙光中学面向区内推优招生计划人数39名。 2、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名额原则上按应届初中毕业人数的比例分配;兼顾初中管理等级达标水平,加强初中建设工程政策倾斜等因素。(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3、时间安排 初中学校从收到文件之日起,即开展相关工作,于四月三十日前将经过公示的推荐优秀学生档案及投档盘片送区中招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沪教委基(2004)26号文 2、2004年奉贤区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中招
推优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中招办、汪黎明副区长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印发 签发:王森龙
核稿:朱银莲
校对:钱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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